(一)一条基本准则。著名漫画家方成在概括幽默和讽刺的共同特点时,提出了“奇巧”这个漫画界普通接受的新概念。我们认为,“奇巧”是漫画构思的一条基本准则。
我们常说构思要不落俗套,要别出新裁,如何才能实现了?就得靠漫画家构思的奇巧。“奇”是异常的和反常的,与别人往往不一样,异常、反常则少见多怪,看起来不合情,不合理,与常情常理是矛盾的。但一细想,其中又有合情合理的因素,从喜剧逻辑上看又顺理成章,这才是显得“巧”。也就是既矛盾,又协调。矛盾越大,同时又协调,就越新奇有趣,读者就会自然为你奇巧的构思所逗笑、所打动。奇巧,就是“意料之外,情里之中”。
奇巧,还应包括构思的含蓄和简略,奇在拐着弯说事,巧在概括事物精练独到。著名漫画家华君武有言:“一张画不论成功与失败,在立意上总不要跟着别人跑。”不少优秀的漫画家在构思时,往往先猜想别人此时此刻会怎么画,然后尽力排除这些画法,选出自己最满意的、最叫绝的构思。这种漫画构思一般都是最新的“点子”,别人没有画过的。这种“排除法”很适合用于漫画的构思。
(二)一种体裁。大体上讲,漫画家的构思分为两种情总下的构思:确定漫画体裁(即漫画样式、种类)的构思和非确定漫画休裁的构思。前者是指漫画家首先已经确定了漫画种类和样式,如讽刺画、幽默画、科学漫画等,甚至还确定了用2幅、4幅、8幅等连环漫画的方式,然后再来进行具体画幅的构思。有的漫画家为完成报刊的约稿任务,一晚上可以同时进行不同体裁的漫画的构思。我们这里所讲的漫画构思不是指这一类的,而是非确定漫画体裁的构思。
漫画家有了创作的激情和冲动,便开始了构思。漫画须艺术地反映社会生活的矛盾,但一幅漫画作品又不可能反映出社会生活的种种矛盾,这必须有取有舍,有重点有非重点,有必须表现和必须突出的,有可以忽略以致于完全略去的。漫画家在题材、素材上的选择,往往初步确定了漫画体裁和样式,如社会政治方面的矛盾适于用讽刺漫画来表现,一般社会生活方面的矛盾适于用幽默画来表现,科学问题存在的时空差异的矛盾,适于用科学漫画来表现,等等。
实际情形是,漫画家的同样一种构思,通常可以用多种漫画形式来表现。多产的漫画家惯于将一种构思扩展、延伸,演变成不同的“花样”,创造出众多类型的漫画作品。同进,同样一种构思,有人只需变变道具、场景等,也能“翻新”出同一类型漫画的多种“副产品”。这里姑且不论这些姊妹作品的质量之高下,但它们都符合漫画构思必须具备一种体裁的要求。优秀的漫画构思,要求最能体现和表达漫画家主观意图的漫画体裁方式与之相适应。
(三)一个主题。漫画作品不同于文学、电影作品,可以按两条主线同时展开。漫画作品相对说来尺幅小,容量小,又很直观,因此,一幅漫画往往只需表达出一个主题即可。
我们说漫画构思必须要确定一促主题,并非说漫画作品不能包含两个以上的主题,(读者欣赏同一件漫画作品往往能发现作品潜藏多种“意思”)而是指漫画家主观上明确地突出一个主题,围绕一个主题做文章。如果觉得一个主题过大,在一幅作品中不易表现,作者不妨将其主题剖析一番,化整为零,以系列漫画的形式加以表现。无论如何,那种漫画主题暖昧、似是而非的构思原则是不可取的。
(四)一种表现方法。漫画构思的要点还在于确立一种最适于表达主题的漫画表现方法和技巧。比如,选择夸张的方式表现讽刺漫画的内容,选择巧合的方式表现幽默画的内容,或者在“夸张”、“巧合”这些主要表现方式运用的同时,再加“比拟”、“矛盾”、“含蓄”等手法。漫画家只有明确了表现方法,才能更清晰地展开构思的框架,也便于构思之后的构图和着墨。
(五)一种新形象。创造出一种新的漫画的典型形象,既是漫画构思的出发点,也是漫画构思的终极目标。漫画创作的过程,是感觉和理解的统一,在构思阶段尤其反映出“形象思维”的特征,只有将抽象的概念给予具体的形象化,从而创造出漫画的典型形象,才能艺术地、深刻地反映出事物矛盾的本质。因此,可以这样说,没有创造新的漫画形象,也就不能算作好的漫画构思。“上帝”是什么形象?西方油画家们早已画过。法国现代漫画家艾飞在《创世纪》画集中塑造的“上帝”形象却与众不同,是一位脾气温和的长胡须老人的“好上帝”形象,艾飞的“上帝”形象成了他发明的专利品。许多漫画家构思还算不错,但就是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作品缺乏独创的漫画形象,人物平淡,千人一面,造型平庸,缺乏功力,场景设计,陈年故物,总之,缺乏漫画形象的创造力,这样的作品怎么会有艺术感染力,又怎么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呢?!漫画贵在创新。漫画形象设计决定着作品良莠和高下。如果在构思上不思进取,满足于闭门造车,因袭模仿,只能使漫画走进死胡同。